Article 13

Amended

市和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合理安排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建设计划。

建设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应当符合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有关技术标准。

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