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标准化条例/Chapter 3 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Article 22Amended地方标准可以由有关行政部门组织起草,也可以由市质量技监部门委托企业、行业协会、科学技术研究机构、标准化专业学术团体等组织起草,或者委托专家起草。起草地方标准,应当听取相关企业、行业协会、科学技术研究机构、标准化专业学术团体和专家的意见。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1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