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无障碍环境建设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加强监督管理,逐步完善无障碍设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无障碍设施的规划、建设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