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条例/Chapter 4 秩序管理Article 26Repealed在风景区内施工,应当制定风景区施工保护方案。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封闭或者围挡,采取降尘、降噪和交通疏解等措施,并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保护环境,保障游客安全。施工不得破坏景观、树木植被,不得污染水体。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恢复环境原貌。在灯会、庙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期间施工作业的,应当按照风景区管理机构指定的时间进行。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