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Amended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耕地质量状况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中长期耕地质量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