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凡在自治县行政区域内凿井的施工队伍须依法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明,并经自治县人民政府水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从事施工。

凿井施工单位不得为未办理取水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凿井。

Local Regulations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