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0

Repealed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对产生的污泥未进行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