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Repealed价格监测方式以定点监测为基础,配合必要的临时监测和应急监测。
定点监测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按照价格监测工作制度的要求,收集、上报价格监测数据。
临时监测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其他价格信息机构,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收集、整理、上报价格监测数据。
应急监测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征兆或异常波动时,收集、整理、上报价格监测数据。
Local Regulations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