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Repealed

沙化土地分为封禁保护区、恢复保护区、治理利用区。

封禁保护区是指不具备治理条件、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状况脆弱、因保护生态需要不宜开发利用的连片沙化土地。

恢复保护区是指有明显沙化趋势并具备自然恢复能力的连片沙化土地,以及经过治理已基本形成固定沙地,但稳定性差,一经破坏极易风化和活化的连片沙化土地。

治理利用区是指宜被治理或者治理后能够适度利用的沙化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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