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Amended

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适龄公民献血,完成自治州、县(市)下达的献血计划。

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适龄公民,可以由所在单位组织献血,也可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直接到采供血机构献血,其献血量计入所在单位的年度献血量。

Local Regulations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