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Article 6Repealed省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牲畜屠宰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牲畜屠宰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卫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民族事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牲畜屠宰相关管理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