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告知职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职工;对工作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采取应急救援处理措施,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