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协调有关主管部门建立湿地执法协作机制,加强对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湿地的保护和管理情况,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