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娱乐场所和经营服务场所未按照规定在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摆放禁毒警示标志、禁毒宣传品、公布举报电话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毒品预防教育培训、签订禁毒责任书或者未落实禁毒防范措施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娱乐场所和经营服务场所未按照规定落实禁毒防范措施,发生涉毒案件的,由公安机关对经营场所处2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6,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