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了规范地方志工作,发挥地方志服务、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