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Repealed

卫生、教育、文化、科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及中医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单位和组织,应当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展示中医药发展成果,弘扬中医药文化,扩大中医药的影响。

每年10月22日国际传统医药日为本省中医药宣传日。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