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Repealed

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办学效益经评估不合格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撤销或者报请原审批机关撤销其办学资格。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