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办法/Chapter 2 学校管理Article 10Repealed设立高等学校,应当符合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高等学校设立或者调整的审批、报批工作。高等学校的设立或者调整必须经自治区高等学校设置评议机构的评议。自治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设立民族高等学校。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