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Chapter 5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Article 29Repealed主任会议认为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地方性法规案,应当退交提案人补充和完善,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议。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召开的七日以前,将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送达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审阅。Local Regulations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8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