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Repealed

申请认定浙江省著名商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商标所有人为在本省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

(二)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实际使用期限已满三年;

(三)商标所指商品在同类同档商品中质量优良、稳定,售后服务优良,具有较高市场声誉;

(四)商标所指商品的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领先;

(五)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认知程度;

(六)商标所有人有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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