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Amended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确定承办规范性文件的报送机构,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以及与备案审查机关的沟通协调。

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送备案。应当提交备案报告、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和说明,按照公文格式装订成册,报送纸质文本一式十份并附电子文本。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在每年一月三十一日前,将上一年度制定、修改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报送备案审查机关。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