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供水企业应当安装使用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计量水表,并按照规定维护、检测、更换及承担相关费用。用户发现水表损坏的,应当及时报告供水企业;供水企业应当及时维修、更换。
住宅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水表出户的,户外部分由供水企业负责,户内部分由用户负责;水表未出户的,水表之前部分由供水企业负责,水表之后部分由用户负责。
市政、园林、环卫、绿化等公共专用供水设施,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