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了规范城市供水、用水管理,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保证供水安全,维护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