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农业合作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玉林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玉林市人民政府行使有关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的管理权。管委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拟定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报玉林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审核农业合作试验区园区发展计划和产业布局;

(三)审核农业合作项目,协调跨行政区和跨园区农业合作项目的实施;

(四)筹集、管理和安排使用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资金;

(五)协调、指导玉林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涉及农业合作试验区的工作;

(六)研究提出加快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的政策措施;

(七)玉林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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