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Amended

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居民会议由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至3名代表参加。

居民会议必须由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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