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对确定为重点处理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由本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领办,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负责落实。承办单位应当制定办理工作方案,邀请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代表参与办理工作,提高办理实效。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