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Amended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用水的行政管理和监督工作。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及市辖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城市供水用水的行政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规划、建设、市政公用、工商、环保、卫生、质量技术监督、价格、房屋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工作。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委托有关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的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