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Amended

燃气用户应当依照安全用气规定使用用气设备及其附属设施,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气瓶、连接管

等。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