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0

Amended

经批准的开发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保护秦岭地质地貌、森林植被、河流水系、文物古迹等自然、人文资源,施工产生的弃渣应当现场回收利用或者运输到指定地点进行消纳。不得破坏生态景观、污染河流水系,不得向河道、湖

泊、水库、林地倾倒沙石等废弃物。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