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Chapter 2 城乡规划的制定Article 21In force利用地下空间进行建设的项目,应当符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应当与地上项目协调建设,鼓励利用地下空间设置停车场、管廊等设施。独立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应当办理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手续;与其他建设项目同步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应当同步办理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手续。Local Regulations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0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