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Repealed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
(一)委托不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进行代理记账的;
(二)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在本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
(三)实行会计电算化不符合规定的;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单位,未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的;
(五)单位或者个人要求或者示意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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