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市和有关县(区)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鼓励、支持芜湖铁画锻制技艺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与传播活动:

(一)建立芜湖铁画传习基地,作为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场所;

(二)采取助学、奖学等方式,资助代表性传承人的学徒学习技艺;

(三)资助代表性传承人整理、出版芜湖铁画锻制技艺资料;

(四)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芜湖铁画锻制技艺讲座、交流、研讨等活动;

(五)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参与芜湖铁画锻制技艺的展示、传播等社会公益性活动;

(六)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与传播活动的其他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