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在公园内进行市政工程等公共设施施工或者临时占用公园内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先征得公园管理单位同意,并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后实施。

公园内水、电、燃气、通讯等管线应当隐蔽布设,不得破坏公园景观,不得危及游人安全。

在公园内进行工程施工,应当遵守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保护公园景观及各类设施。对可能影响游人游览安全的,应当设置安全标志,并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恢复原貌。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