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条例Article 30Repealed在工厂、矿区、建设施工等生产经营单位区域内发生的机动、非机动车辆事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之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生产经营单位管辖范围内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场所发生的机动、非机动车辆事故除外。Local Regulations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