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Repealed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活动进行监督。发现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得代理政府采购招标。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