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向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申请工程档案预验收。

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建设单位预验收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预验收完毕。工程档案符合要求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提出补充、完善的要求,由建设单位重新提请预验收。

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或者委托组织进行竣工验收的市级重大建设项目,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工程档案验收。

Local Regulations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