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Repealed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负责本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