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Repealed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

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Local Regulations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