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Repealed

城市排水设施建设竣工后,市排水管理机构或者区(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

城市排水设施验收合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按照批准的文件和图纸建设;

(三)竣工资料齐全;

(四)排水设施功能完好。

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