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Amended

户外广告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户外广告设施竣工后,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省户外广告设施检验规范要求需要进行检验的,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机构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对其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户外广告设施检验合格文件报送城管执法部门备案。

户外广告设施检验合格文件应当载明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使用年限。

Local Regulations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