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国有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保护机构以及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应当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研究、学术交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宣传、展示。

各类媒体应当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宣传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