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Amended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相关设施的巡查,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和查处。

Local Regulations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