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Amended

常务委员会实施法律监督的内容:

(一)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规章或者决定、命令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

(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是否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

(三)属于本级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其他法律监督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