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设立贵州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专项资金采用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示范工程项目,通过参股、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

贵州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由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管理。

鼓励市、州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县级人民政府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