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Amended

乡(镇)教育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具体实施乡(镇)民族教育发展计划和农村智力开发计划;

(二)办好本乡(镇)中、小学和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在本乡(镇)中、小学落实德育工作和各科教学管理目标实施方案;

(三)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下,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使辖区内的学校逐步达到省、州规定的基本办学条件、校舍建设标准和教学设备配置标准;

(四)协助县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培训、考核教师和学校领导;

(五)履行上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赋予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