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扬州古城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应当按照消防技术规范设置。

明清历史城区内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按照保护要求和技术规范统筹改善消防设施。确因扬州古城保护需要,无法按照标准和规范设置的,由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会同规划主管部门、相关区人民政府制定防火安全保障方案,并指导相关单位采取补救措施。

明清历史城区内的单位和商户应当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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