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设立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工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日常工作。
残疾人联合会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规定以及本级人民政府委托的工作职责,开展残疾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残疾人事业。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做好所属范围内的残疾人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