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Amended

利用藏传佛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侵犯寺院和教职人员合法权益等违法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