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5Amended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管线的规划管理工作。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管线的建设管理统筹和档案信息管理工作。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的具体工作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安全生产监管、环保、交通运输、人防、质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下管线的相关管理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4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