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造价、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
(三)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人员;
(四)具有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人员。
招标人自行招标的,应当在申报审批、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时,一并报送符合前款规定的相关书面材料。
招标人最近三年内在招标活动中受到处罚的,不得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实行委托招标。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